姓名:龚永芳 性别:男 学历:硕士 国籍:中国 年龄:1972年生 执业机构:广东龙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职业资格证号:A20043308020836 律师执业证号:19020611008890 中文:普通话、白话 外文:英文、法文、西班牙文、日文
龚永芳律师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、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员、深圳市律师协会会员,毕业于浙江师范大学及吉林大学法学院,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。龚律师执业前曾在浙江和深圳两地十八家单位工作,获取了丰富实践经验和社会知识,涉及的行业有房地产、知识产权、投资、外贸、报纸、杂志、网络、市场调查、调解、高尔夫、足球、教育、培训、翻译等,并曾在深圳创办公司。龚律师以儒家传统出身,以佛家思想立世,充分接触和了解西方文化,严格遵守中华民族传统道德。由于龚律师在正式执业前,有计划地在多个行业工作过,并在重点法学院进行过硕士层次的法律研究,他既了解不同行业对事物的独特判断标准,又有着法律人的专业思维,在具体法律事务中,更能法理和实际结合,深入浅出,客观实在,中肯简洁地提出法律意见和解决方案。 龚律师在深圳工作十多年,非常熟悉深圳的社会人文环境,熟悉深圳的法制环境,熟悉深圳的大街小巷,亲眼看着深圳很多建筑拔地而起,亲身感受深圳作为陌生人社会,人和人之间的众多纠纷需要一个公平而中立的第三者来主持解决。律师就是为社会服务的司法工作者,是为经济建设服务,为定争止纷服务,为建设和谐深圳服务,为国家的稳定发展服务。龚律师信奉中国人的传统道德,办案认真负责,总是在进行深入分析调查后,制订适当的方针和策略,不但尽力保护本方当事人的利益、最大限度减少本方当事人损失,也适时向对方当事人进行宣讲和沟通,以使得对方心服口服,接受法院判决等处理结果,杜绝日后更多的纠纷。他丰富的经历给了他这种优势,应该说是大多数中国律师不可能有的。他更有着谦虚的学习态度,充沛的工作精力和敏捷负责的办事作风,定能为当事人提供专业而诚信的法律服务。 龚律师执业前,除自办公司外,还专职担任过商标协会法律顾问、网络公司高级编辑、投资公司董事长助理、房地产公司专职法律顾问、咨询公司总经理、调查公司经理、外贸公司董事长助理、培训机构主任、杂志社主编、球迷协会秘书长、世界第一高尔夫球会经理等众多职位,这些工作经验对律师执业极有帮助。 龚律师在无罪辩护、罪轻辩护、合同、贸易、知识产权、婚姻家庭、民商事纠纷方面具有丰富经验。执业以来,龚律师办理了一百多起案件,其中,中德婚姻诈骗案件、湘女杀港夫案及中东男子巨额诈骗案被中国中央电视台(法制频道)、南方都市报、深圳特区报、深圳商报、英文深圳日报、香港明报、大公报、东方日报、苹果日报、东周刊、网易、深圳之窗、央视网站、新加坡媒体等国内外新闻媒体专门采访和报道。